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000-13917-009-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服务合同(009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000-13917
四、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五、合同主体
******管理局机关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13104
供应商(乙方):沈阳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06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和工作要求(一)项目概述1.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问题为导向,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作用,寻找和清除不合格食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寻找和清除不合格食品,提高不合格食品发现率。----坚持科学谋划。以寻找和清除不合格食品为宗旨,采取有的放矢的抽样方式,提高不合格食品发现率。----坚持统筹兼顾。有针对性选择抽样品种和抽样场所,科学分析研判,做好监督抽检工作。综合考虑季节性、节令性因素和监管工作需求,本次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涵盖35个食品大类、253个食品细类。监督抽检任务≥3693批次(其中001包监督抽检任务≥697批次;002包监督抽检任务≥591批次;003包监督抽检任务≥397批次;004包监督抽检任务≥386批次;005包监督抽检任务≥361批次;006包监督抽检任务≥345批次;007包监督抽检任务≥336批次;008包监督抽检任务≥304批次;009包监督抽检任务≥276批次)。根据实际发生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任务数******管理局拨款,专用于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最高单价限价不得高于2200元批次。)(二)工作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等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投标人应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照工作目标、抽样方式、品种和项目、具体安排、工作要求等工作环节,切实具有发现不合格食品能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督任务。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监督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监督任务。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监督数据进行统计分析。6.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7.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监督抽检相关应急工作。8.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
主要标的数量:607200
主要标的单价:0.90元
合同金额:546,48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3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