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X313栏夹路升级改造工程(夹沟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YQ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埇桥区X313栏夹路升级改造工程(夹沟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原成交供应商******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拟递补后续成交候选人******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居大厦 1501 室
中标(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埇桥区X313栏夹路升级改造工程(夹沟段)
施工范围:该项目位于埇桥区夹沟镇,该道路计划建设里程约2.3公里,路面宽度6.5m、7.5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安防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项目经理:郭光
执业证书信息:皖******2061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克勤(组长)、李秋云、尹述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2.6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有限公司,杨工、 ******。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 830 号
联系方式: 韩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中豪国际博览城26栋
联系方式:杨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
招标文件.pdf
栏夹路更正公告.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