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体育馆专业赛事照明系统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JD******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体育馆专业赛事照明系统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万零陆仟零壹元陆角肆分(¥806001.64元)
评审总得分:80.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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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货物名称:灯具
品牌:赛倍明
规格型号:LED灯具S500,500w,5500K,NEMA5,CRI80。
数量:60套
单价:11353.60元
服务时间:45日历天内完成改造、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供货安装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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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记(组长)、程甜生、汪俊仕、王勇、朱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楼808室,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体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磬云南路与鞋城七路交口 9 楼
联系方式:仲部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质检中心8楼
联系方式:曹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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